日前,阜阳市交警支队公布了11月份交通失信人员名单,全市共有1577名驾驶人被列入名单。

  据悉,《阜阳市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生效。《办法》明确,交通失信分为一般交通失信、较重交通失信、严重交通失信三个等级,我市相关部门每个月公布一批相关失信人员名单。11月份一般交通失信行为1562人,其中,无证驾驶996人,饮酒驾驶机动车341人,准驾车型不符29人,已取得号牌未悬挂171人,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24人,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1人;较重交通失信行为15人,其中,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1人,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3人,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2人,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6人,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3人。

  市交警支队宣传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规定,失信信用记录将应用于公安、教育、城管、人社、住房、交通运输、旅游、银行、保险等多个部门。在行政管理、资格资质认定、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评优评先时,根据信用管理信息,对失信人员实施联动惩戒。一般交通失信信用记录有效期1年、较重交通失信信用记录有效期3年、严重交通失信信用记录有效期5年,期满后信用记录自动修复。另外,一年内如果参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满60个小时,或因见义勇为等重大立功表现被市级(含)以上表彰的,可以对一般交通失信信用记录进行修复。

  来源: 阜阳日报

  (责任编辑 杨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