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12月17日,亳州市蒙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以来,蔡某原纠集孙某平、卢某、王某等人,为他人或自己索要高息债务,采取暴力或软暴力等手段,多次有组织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犯罪,形成了以蔡某原为首要分子,孙某平、卢某、王某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蔡某原、孙某平、卢某、王某多次随意殴打他人,为他人或自己索取高息债务采取暴力或软暴力等方式,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犯罪;被告人姜某辉、张某林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被告人刘某振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随意殴打他人并造成三人轻微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被告人蔡某原在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漏罪,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条规定,数罪并罚。

  庭审中,法庭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等充分发表了意见,各被告人均进行了最后陈述。该案庭审结束后,将择期宣判。(记者 陈成)

  (责任编辑  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