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宣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了解到,自9月6日以来宣城市大部分地区无有效降雨,全市平均降雨量15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少9成,水利工程蓄水总量持续减少,小型水库和塘坝蓄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少36%。部分县市区出现河道断流、水库干涸、因旱群众饮水困难,在田农作物因旱受灾减产、部分绝收。为此,宣城市于11月1日16时启动抗旱Ⅳ级应急响应。要求各地各部门把抗旱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中心工作抓紧抓好。各级抗旱行政责任人要牢固树立抗大旱、抗长旱思想,依法全面组织抗旱,落实各项应急抗旱措施,最大程度减轻旱灾影响和损失。

  确保城乡居民用水安全。各地各部门要把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摆在当前抗旱工作首位,全面细致摸排饮用水困难人口分布,逐片、逐户落实保供水责任,因地制宜采取延伸管网、另辟水源、限时供水、应急送水等方式,保障群众生活用水需要。要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立足最不利条件,逐水源、分阶段制定供水方案,留足生活用水。

  统一调配抗旱水源。要全面掌握区域供水、用水现状,根据抗旱用水需要,细化水量分配计划,采取河道、湖泊、水库联调等综合性措施科学调度水源,实现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优化配置。要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要强化节约用水、计划用水,规范用水秩序,加强用水矛盾调处,实现团结抗旱。

  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各级防指要组织部门联合会商,及时发布旱情预警,启动抗旱应急响应,派出工作组深入一线督促指导。气象部门要加强天气监测,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水利部门要加强抗旱水源统一调度配置和水利工程蓄水保水,指导编制供水方案,做好农村群众饮水保障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农业抗旱指导,立足抢墒、造墒播种,及时完成秋种任务;住建、城管部门要做好城市供水保障工作;应急部门要组织各类应急力量开展应急拉水、送水,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水质动态监测预警,防范水污染事件发生。

  来源:宣城日报

  (责任编辑 杨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