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属于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寿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棚户区改造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一直坚持改造与保护并重的工作总基调,在有效改善了居民生活环境和城市面貌的同时,切实保护了历史文化遗产。

  2017年,我市结合寿州古城保护工作现状和古城历史文化遗产现存情况,颁布了《淮南市寿州古城保护条例》,将城市文化遗产保护纳入法制轨道,从立法层面划定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重点和保护范围,明确了各部门职责,规定现有与核心保护范围风貌、格局不相协调的建筑物应当逐步予以改造或者拆除,同时限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明确了棚户区改造工作红线。

  寿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和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加强部门协作,每年度按照省、市棚户区改造主管部门文件要求,依据棚户区界定标准,根据群众实际居住困难程度和群众征迁意愿,确定下年度棚户区改造计划后,把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规划与棚户区改造总体规划有机结合,通过规划实施,控制棚户区改造与文化遗产保护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引导城市科学发展,实现文化遗产的永续利用。

  棚户区改造范围确定后,针对所有位于寿县古城保护区域内的项目,寿县文物保护主管部门全程参与,联合征收部门和属地乡镇政府先期对棚改范围内所有建筑进行全面调查,摸排历史建筑底数,按照不同情况确定改造红线,制定原址保护、修缮改建、迁移重建等保护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全程监督,指导征收部门房屋拆除工作,确保文化遗产安全。改造完成后,加大历史文化街区环境整治力度,加强道路、给水、排涝、电力、环境卫生等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人居环境。 (记者贾静)

  来源:淮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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