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安徽省出台了《安徽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统一全省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

  《实施方案》要求,到2019年底前,全省各设区的市要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2年,我省各设区的市至少有一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25年,所有设区的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实施方案》针对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四个方面,明确了任务要求。

  从源头减量来看,要求推广使用清洁产品、用品,倡导绿色生活、办公,加强快递包装类管理等;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在快递包装和外卖管理上强化循环利用和绿色包装。

  在分类投放方面,要求合理设置垃圾投放容器及投放点。结合我省实际,实行生活垃圾四分类,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部分公共区域可根据垃圾产生实际情况实行三分法。鼓励新建小区按每300-500户规划配建一个四分类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老旧小区按楼栋分布情况,合理设置集中投放点;将垃圾分类服务内容、标准纳入物业等有关服务合同。

  从分类收运来看,要求加快完善垃圾分类收集站点,优化配备垃圾分类运输车辆、垃圾实行分类收运管理等。实行垃圾分类运输市场准入,严格将分类后的4类垃圾分别运至资源化回收中心、有害垃圾综合处置企业、厨余垃圾处置设施以及垃圾焚烧厂等进行无害化处置,建立收运台账,加强垃圾运输车辆作业信息、行驶轨迹等实时监控。

  在分类处理方面,要求加快推进可回收物循环利用,加强有害垃圾规范处置,强化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持续提高不可回收类垃圾末端处理能力。将可回收物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进行资源化处理;推进以清洁焚烧为主要方式处理分类后的其他垃圾,逐步实现城市原生垃圾“零填埋”。记者 王叶华

  来源:大江晚报

  (责任编辑 杨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