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记者获悉,近日马鞍山花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庭审一起“套路贷”涉黑案件,戴某等15名被告人被指控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强迫交易罪、危险驾驶罪、盗窃罪、侵犯公民信息罪9项罪名。因本案被告人众多,案情复杂,整个庭审预计将持续2—3天。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6年起,被告人戴某纠集胡某、端某等人,先后非法成立多家小额贷款公司,并以这些公司为外衣,逐渐形成以戴某为首的人数众多、组织领导明确、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结构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组织以民间借贷为名,行“套路贷”之实,非法侵占被害人财产,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庭审现场,公诉机关宣读起诉书,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依法保障了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当天,省、市、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群众、被告人家属等旁听了这次庭审。该案将择期宣判。(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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