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岳西县检察院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岳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岳西县人民防空办公室)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收缴陈欠人防异地建设费共计1398万余元,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2019年6月份,岳西县检察院在开展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收缴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怀宁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岳西分公司在开发一项目时,申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但未缴纳易地建设费721.78余万元;安徽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开发“某商业街”5号楼、6号楼时,申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但未缴纳易地建设费677.13余万元。岳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9年3月6日分别向两个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出征收通知和催缴函,要求二公司于3月31日前缴清人防易地建设费;但到期后二公司仍未缴纳上述欠款。人防主管部门也未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履行追缴职责,致使国有财产遭受严重损失,国家利益受到严重侵害。

  该院遂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岳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履职,避免国有财产流失。

  来源:安庆新闻网

  (责任编辑 黄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