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10月24日正值霜降,寒风冷冽的晨光中,一位鬓发斑白的老人出现在泾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到通知的执行法官立即赶来接待。刚一见面,老人就紧紧拉着法官连声道谢,不停称赞法官工作的高效与用心。

  老人姓汪,系泾县云岭镇某村一普通农户。33年前,汪老太的女儿与被执行人章某甲结婚并生育一子章某乙。孩子11岁时,章某甲夫妻离婚,章某乙随母亲和外祖母汪老太生活。不幸的是,章某乙患上精神疾病,其母因不堪重负于2010年初外出不归。2014年,汪老太作为章某乙的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章某甲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后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章某甲承诺自当年10月起,每月给付章某乙抚养费400元。

  时隔5年后,汪老太于9月2日再次来到法院,以章某甲未履行调解协议内容为由申请强制执行自2017年11月起至2019年9月间的抚养费用。执行法官受理案件后立即开展调查,在对章某甲进行讯问时,其表示确有部分抚养费未给付,“但是并没有申请书上说的那么多!我每个月都往我儿子的账户上汇300元。”

  章某甲向法官提供了章某乙银行账户一年间的流水单,但仅凭此无法证明其确有按时汇款,章某甲随即向法院申请在银行调取相关证据。考虑到兼顾申请人的迫切需求以及被执行人的合法权利,执行法官前往有关银行彻查了章某甲向章某乙账户汇款的全部材料,结果证实了章某甲的说法,也得到了汪老太方的认同。

  经核算,章某甲尚欠章某乙抚养费共计4800元。在法官的劝说教育下,章某甲如数缴纳了全部执行款,并承诺今后将严格履行调解协议书中确定的义务,承担起自己为人父的责任。

  得知抚养费已经到账,兴奋的汪老太不等法官送款上门,便赶在上班时间前亲自来到法院致谢。“辛苦你们了!谢谢法官为我们老小解开心结!”从法官手中接过执行款,老人脸上露出了由衷的笑容。(杨阳 刘淑涓 记者 吴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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