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因在合肥街头的共享单车上贴小广告,被单车企业起诉至法院索赔。8月15日记者获悉,近日合肥蜀山法院判决男子赔偿企业1500元,这也是安徽首例因在共享单车上随意乱贴广告导致被企业起诉,并收到司法部门支持的案例。

  今年年初,男子许某在潜山路南二路路口,往哈啰单车上张贴小广告时被企业运营主管发现并交给城管部门处理。据许某交代,他当日已经在共享单车上贴了200多张小广告,每贴一张可以获利1分钱。

  因违反《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27条,当时城管部门对许某进行了罚款400元钱的行政处罚。

  后哈啰公司向合肥蜀山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许某赔偿损失。近日法院一审判决,许某需赔偿企业清理小广告使用的工具采购费和一定的人工以及调度费用,共计1500元。

  一审宣判后,另据记者了解,单车企业目前已决定放弃索要金钱赔偿,而是与男子协商,要求对方在合肥街头清理200辆共享单车作为赔偿。(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李萌)

  (责任编辑 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