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芜湖市市场监管局主动对标长三角先进地区,在全省率先出台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首批梳理了不予处罚的50项轻微违法行为。通过“有温度的执法”,为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新业态、创新型企业在发展初期提供更加宽容的制度环境。

  据了解,首批50项免罚清单涵盖广告监管、证照监管、产品质量监管、计量监管、食品安全监管、价格监管等多个领域。如广告中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但广告是在广告主自有场所,且属于首次被发现的;违反《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六条,未按照规定出具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且属于首次被发现的;违反《安徽省合同监督条例》第十三条,提供方未将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文本报送备案,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的;属于非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自行定期检定或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定期检定,经发现后主动送检且检定合格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后及时改正的。

  免罚清单的出台,更加规范了自由裁量权。执法实践中大部分轻微违法行为的主体都是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成立时间不长,合规意识和能力较弱,初次违法很多都是无心之失,一旦被罚难免会对企业未来经营发展带来负面影响,甚至会给企业造成致命性打击。同时,对于轻微违法行为,不少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却“不会”也“不敢”给予免罚处理,在缺乏明确的制度依据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在具体案件中既面临着“怎样的情形才构成违法行为轻微”的困惑,又有着“不予处罚”被认定为“行政不作为”的担忧。出台轻微违法违规经营免罚清单,将依法依规可免罚的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化、标准化,为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新业态、创新型企业提供了改错、纠错的机会,也为执法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执法工作指引,提升了执法效能。

  免罚清单出台后,执法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确保全面准确掌握执法边界,执法人员还深入企业广泛进行宣传、解读,让各类市场主体充分了解清单内容。下一步,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监管执法实践中不断归纳总结经验,根据情况适时推出第二批、第三批清单。 记者 李贾

  来源:大江晚报

  (责任编辑 杨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