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该厅组织起草的《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条例,鼓励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鼓励商品住房按照全装修成品住房的要求建设。

  按照要求,绿色建筑应推广应用自然通风、自然采光、建筑遮阳、隔热保温、立体绿化、可再生能源利用、余热回收、雨(中)水利用、可追溯绿色建材、秸秆基新型建筑材料、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鼓励绿色建筑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工程应当按照规定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与产品。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应当按照全装修方式建设;鼓励商品住房按照全装修成品住房的要求建设。鼓励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鼓励农村新建建筑参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姜志远

  (责任编辑 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