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日报讯 记者从市卫健委获悉,滁州市出台了《医养结合结构审批登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推动医养结合机构发展。

  医养结合机构是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办法》规定,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具体审批备案事项、流程、受理条件、材料清单、办理时限等,并进一步简化程序、缩短时间,为申办人减负。对于申请新建医养结合机构,属于同层级行政部门办理的,由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县(市、区)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联合办理机制,为申办人提供咨询、联系和指导,方便申办人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让申办人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据悉,市、县两级卫生健康、民政、市场监管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加强对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事前指导、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养老机构管理方式,共同推动提升医养结合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记者 王琼)

  来源: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 张宇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