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对原安庆市看守所民警叶某某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依法查明,被告人叶某某,案发时系安庆市看守所在编民警,从事管教工作。其违规收受所监管号房内的涉黑案件在押人员章某某家属财物,为章某某与家属之间传递口信与书籍,并私自调换监室,安排章某某与涉黑案件主要同案犯会面,帮助其与同案犯之间串供、翻供。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叶某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当以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追究刑事责任。(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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