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日,芜湖市上调居民阶梯气价,增加了居民阶梯分档气量,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天然气价格也有所上调。2018年我市每户居民月均用气量17立方米,按照每立方米气价上调0.32元测算,每户每月增加支出5.44元。

  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根据调整方案,居民用气各阶梯价格均上调0.32元/立方米。在增加居民阶梯分档气量方面,第一阶梯气量不变,每户月均用气量30立方米及以下;第二阶梯气量由每户月均用气量30立方米以上至60立方米(含)调至30立方米以上至100立方米(含);第三阶梯气量由每户月均用气量60立方米以上调至100立方米以上。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水平仍然按照居民第一档与第二档气价的平均水平执行,即由2.57元/立方米调至2.8 9元/立方米。在困难群众优惠政策方面,对经市民政局确认的城市低保户用气提高补贴标准,即每月用气费支出不足8元调至不足10元,据实免收;超过8元调至超过10元,减收10元。

  为何要疏导居民气价? 市发改委工作人员表示,全国天然气价格改革分步推进,近年来主要侧重于非居民用气,居民用气价格改革相对滞后,由中石油、中石化通过陆上管道供应的25个通气省份(西藏尚未通管道气),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自2010年以来一直未作调整,价格没有理顺,价格水平低于非居民用气。随着市场形势变化和非居民用气价格改革深化,居民气价偏低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为此,国家决定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自2018年6月10日起居民门站价格与非居民用气价格机制衔接,安徽省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由1.555元/立方米调至1.97元/立方米,其中2018年理顺0.35元/立方米,剩余价差2019年6月10日后理顺。

  今年,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天然气增值税税率再次下调,由10%下调为9%,门站气价下调为1.95元/立方米。为切实将天然气增值税改革的红利让利于用户,经重新测算,我市居民气价在原拟调价0.35元/立方米基础上下调0.03元/立方米,此次居民用气各阶梯价格均上调0.32 元/立方米。(记者 王世宁)

  来源:芜湖日报

  (责任编辑 杨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