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前,某木材公司因为修理门前道路未做警示标志,导致路人摔伤。经过法官多次协调,近日这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

  事情发生在2008年,颍东居民李某骑电动车回家。路过一家木材公司门口时,不慎被公司门口放置的大石头绊倒摔伤。当时,公司正在修理门前道路,路边放置许多大石块,但未设立任何警示标志。李某伤后花去医疗费近万元。

  双方因赔偿数额发生争议,李某诉至法院。2010年,颍东法院判令某木材有限公司赔偿李某6.5万元。判决生效后,未收到赔偿款的李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多次催促木材有限公司履行义务。但公司经营不善,财务混乱,已经处于倒闭的边缘。

  直到2018年底,听说某木材有限公司有一处土地要开发,法官再次前往公司商量赔偿事宜。但公司称某房改办未把钱款拨下来,即使钱下来也会优先支付工人报酬等。近日,法官与某房改办协调,最终对方愿意先垫付给李某的赔偿款及利息8万余元。

  来源:颍州晚报

  (责任编辑 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