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国航航班上自称“监督员”大闹头等舱一事近日引发广泛关注。据最新消息显示,该女子系国航前空乘人员,后因患有精神疾病,长期处于病休状态。其曾多次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与他人发生纠纷,并有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经历。随着上述信息被披露后,人们对这起事件的关注点开始从女子身上转移至国航公司对此事的处置上,并进一步引发公众对精神疾病患者能否独自乘机这一话题的讨论。

  在社交媒体上首先爆出此事的李亚玲,曾在《成都商报》做过调查记者,2008年转行为职业编剧。事情发生后,李亚玲一直与国航公司保持沟通,据其15日中午在微博上发文所述,国航方面对此事表示道歉,但没有作出赔偿,并明确表示目前无法制止包括该女子在内的精神病患者继续登机。

  我国现行的《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中,没有精神病患者禁止坐飞机的规定。所以,不论出于人道还是法律,精神病患者理应享有乘坐飞机的权利。但是,如果患者登上飞机后发病,乘务人员如何合理处置,关系到飞机的飞行安全以及其他乘客的乘坐体验。

  以上述事件为例,国航乘务人员在该女子与周边乘客发生口角后,及时出现在事发区域,但在双方继续对峙阶段,没有作出有效的安抚与劝解,致使女子情绪持续处于不稳定状态。考虑到该女子为国航员工且曾多次出现类似情况,机上乘务人员理应对其健康状况有所了解,并应据此对其本人以及周边乘客作出相应劝导,而不是任由双方发生言语冲突。事后,国航公司派出包括副总裁在内的多位高层与李亚玲等当事人沟通,重视程度不可谓不高,但沟通时的表态,透出一种自己也是受害者的无奈。对于在维权方面有所求的消费者而言,这种无奈或许显得不够真诚。

  对于类似“危害”有限但的确影响公共秩序的精神疾病患者,社会大众也应有所认识,在与其发生冲突时,在对方没有给自己带来人身威胁的前提下尽量保持克制,不要多事甚至生事,以免对其形成刺激,让事态进一步扩大。毕竟,真要发生了什么不可预知的事情,吃亏的还是自己。

  来源:芜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 田孟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