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上午,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暴力讨债、非法采矿、开设赌场等5起案件进行集中宣判,其中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4件,19名涉恶犯罪分子分别被判处8个月至6年不等有期徒刑。

  集中宣判的4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都是非常典型的涉恶案件。魏加双等人和姚其飞2件案件涉及暴力讨债,尤其是魏加双等6人犯罪集团,专门从事暴力讨债活动,在怀远县辖区内,多次实施殴打、恐吓他人等犯罪行为,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处以寻衅滋事罪,对主犯魏加双判处6年有期徒刑,罚金5万。常云芳等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无证非法盗采河砂,并在执法人员执法时以辱骂、跳河、脱衣服、装死等方式抗拒执法,2016年下半年至2018年期间,非法获利30余万元,犯罪分子因非法采矿罪分获刑期8个月至4年不等。张华文、刘文标等开设赌场罪一案中,张华文、刘文标通过电话等方式邀集他人并提供赌博工具,以斗牛的方式进行赌博,从中抽头渔利,扰乱该区域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这是我市法院宣判的部分涉黑涉恶案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受理涉黑案件1件21人,涉恶案件15件101人,其中14件指控为犯罪集团案件(99人),1件指控为犯罪团伙(2人);一审开庭13件,一审宣判11件71人,69名被告人被判处监禁刑,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39人,五年以上9人,对34名被告人并处罚金,罚金累计243.1万元。市中院二审受理黑恶上诉案件11件91人,审结并生效8件76人,其中恶势力犯罪集团5件43人。涉黑案件1件,18名涉黑罪犯全部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财产刑,其中五年以上9人,没收财产200万元,罚金总额340.5万元。

  “2018年以来,蚌埠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推动了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市中院扫黑办副主任唐传佳表示,“我们成立了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组建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事宜。全市两级法院都挂牌建立了扫黑除恶专门办公场所,专项斗争办公室进入实体化运作,做到制度上墙,专人负责。线索摸排等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收到了明显成效。”

  “在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市法院一直高度重视。全市法院均组建了黑恶案件专门审判团队,组织黑恶案件庭审观摩和类案研讨,开展形式多样的专业培训;积极开展黑恶案件审理热点难点问题调研,制定《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工作指引》和《关于提高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判质效的工作指引》,编印《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法律政策文件汇编》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典型案例选编》;对重大疑难案件开展实务会商,协调跟进督办,为准确适用法律、审查判断证据、统一裁判尺度提供指导,不断提升审理黑恶案件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案件审判质效。”唐传佳说。

  “下一步工作,全市法院将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保障,全面夯实工作基础;严格责任担当,加强协作配合,切实提升审判质效,确保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全市法院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全力推动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为推动蚌埠加快建设“两个中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唐传佳表示。

  来源:蚌埠日报

  (责任编辑 牛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