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开设赌场案,以开设赌场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

  2017年7-8月份,王某某(已判刑)在安庆市望江县鸦滩镇境内开设赌场,并邀约陈某某(已判刑)参加成为赌场股东。后金某、宋某某等六人(均已判刑)、周某某(另处)及被陈某陆续参加成为股东。其中,陈某持股10%左右。上述赌场股东,由王某某在望江县鸦滩镇凤栖村设置赌博地点,提供赌博工具,雇佣工作人员并安排分工;王某某、陈某某负责通知其他股东、在赌博场内安排赌博;其他股东负责拉拢他人进赌场赌博,或者参与赌博。

  该赌场采取“二八杠”(比大小)的方式进行赌博,赌场抽头获利减去开支后,各股东当天进行分成。2017年9月该赌场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查,仅9月份赌场抽头渔利达100万元以上。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以营利为目的,伙同他人开设赌场供他人进行赌博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且系共同犯罪,陈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据此作出上述一审判决。(祁隽 应海庆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责任编辑 牛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