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职工是各单位工会以及市总工会一直关爱的对象。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困难职工精准帮扶解困脱困工作,市总工会修订出台了《芜湖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办法(暂行)》(以下简称新《办法》)并于本月起正式执行。和老《办法》相比,新《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帮扶救助工作的对象和条件,实施分档管理、分级救助。

  新《办法》明确,帮扶救助对象为全市已加入工会组织的在职职工、劳动模范、下岗失业职工、因病退职职工、工伤职工、农民工。这些对象按照不同条件分为全总级标准、省总级标准、市总级标准三种。其中全总级标准又细分为低保户、低保户边缘户、意外致困户、其它原因致困户、困难农民工五类,需建立全总级档案并给予相应分级救助;省总级标准指的是可支配收入(比照全总级档案建档分类标准)减去致困原因造成的支出费用(不含日常生活支出),在当地低保线 1.5 倍(含)以内;市总级标准依据2018 年底芜湖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指数,可支配收入(比照全总级档案建档分类标准)减去致困原因造成的支出费用(不含日常生活支出),一般在当地低保线2 倍(含)以内。

  当然,根据不同级标准,相应的救助金额也有不同。据新《办法》规定,生活救助中,符合全总级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可给予生活救助金 7000 元;符合省总级的困难职工家庭可给予生活救助金 5000 元;符合市总级的困难职工家庭可给予生活救助金 4000 元。大病救助根据家庭可支配收入和个人支付医药费金额实际情况实施救助,其中符合全总级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最高救助 20000 元,如因家庭特别困难,可由市总工会向省总工会专项报告,救助额度最高 50000元;符合省总级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最高救助 18000 元;符合市总级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最高救助 16000 元。助学救助中,符合全总级救助条件的家庭因子女上学(高中起步,不含研究生及以上,含在读)申请助学可给予助学金 6000 元;符合省总级和市级救助条件的家庭子女新考入大学可给予一次性助学补助金 5000 元;对大学在读的困难职工子女可给予圆梦助学金 3000 元。

  据介绍,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申请各项救助可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方式进行,可通过市政府“一站通”平台和市三级工会帮扶站点进行申报,企业在职职工还可通过企业直接进行申请,由企业工会向所在市县区职工服务(帮扶)中心进行联系。经过审核、公示后方可享受相应救助。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帮扶资金使用采取非现金支付形式,各级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应在资金发放后,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将帮扶项目、金额、次数和具体时间通知困难职工家庭。

  来源:大江晚报

  (责任编辑 黄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