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亮剑扬尘沉疴 共享蓝天白云

  “这段时间见不到灰尘,空气质量好多了。”潘集区芦集镇居民纷纷为稻糠厂停产整顿叫好。莫让扬尘起,呵护天空蓝。针对稻糠厂、米厂生产时粉尘四起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的投诉,我市有关县区迅速核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果断向扬尘沉疴亮剑,立即叫停企业生产,第一时间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整改。

  有群众反映,潘集区芦集镇芦集供电所西100米的稻糠加工厂,无任何手续,粉尘污染严重。在接到此信访件前,群众已投诉举报淮南市巨玺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噪声扰民、污染环境问题。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于1月5日派人赴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该公司主要从事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粮食收购、米糠、糠粕、稻壳的加工及销售,该公司存在环保设施建设不到位、物料储存间不密封、厂区地面积尘较多、未进行环境评价自主验收等问题。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已要求该公司完善相关环保设施、组织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未组织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前不得进行生产。4月14日,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到该企业进行现场核实,该公司已于1月29日进行了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但仍然存在环保设施建设不到位、生产车间粉尘较大等问题,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该公司已被立案查处。

  目前,公司主动停产整顿,正在整改推进中。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联合芦集镇政府督促该公司加快整改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有群众反映,凤台县新集镇胡岗村义军米业有限公司,生产时扬尘污染严重,厂房占用3000平方米基本农田。2018年该企业被国土局查处后,法院要求镇政府对其强制拆除,但实际并未拆除,问题仍然存在。经查,凤台县义军米业有限公司,是胡岗村一村民2006年6月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新集镇胡岗村集体土地3879.29平方米。

  2017年11月7日原凤台县国土资源局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退回非法占用的土地,限15日内拆除不符合规划的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2018年5月23日原凤台县国土资源局向凤台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书》。2018年6月27日凤台县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由新集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但实际并未拆除。

  目前,凤台县新集镇政府已发函给供电部门,对该公司进行断电处理,同时要求该公司立即停产停业,进行整改,限期15日内拆除完毕。目前,违建部分已经拆除磅房、围墙、谷壳仓建筑,正在组织人员积极拆除烘干机、脱粒机等生产机械设施。(记者周玲)

  来源:淮南日报

  (责任编辑 樊文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