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宣城:厚植生态优势 引领美丽崛起

  一方好山水,满眼皆覆绿。

  近年来,宣城市上下统一思想,始终把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绿色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全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迈上新台阶。通过驰而不息的生态文明创建,宣城市生态优势持续释放,产业优势不断增强,人文优势日益增强……2019年至2020年,宣州区、宁国市先后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区)。目前,宣城市仍是全省地级市中唯一一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全省11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宣城市占4个。24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中,宣城市占5个。此外,宣城市和绩溪县被评选为“全国山水美丽城市”。2017年,宣城市创成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是全国仅有的9个地级市之一。绩溪县和旌德县分别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

  高位推动 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

  一直以来,宣城市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先后印发了《中共宣城市委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的意见》、《宣城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等文件,大力推动生态创建。市生态文明创建办,统筹全市生态文明创建工作,印发了《宣城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考核办法》,督促全市上下形成工作合力。

  生态创建的最终目的是不断改善宣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让老百姓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新的空气、享受优美的人居环境。为此,宣城市加大投入,拟定了生态空间、生态修复、生态文明经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生活和生态文化七大类,共118个生态文明重点工程项目,总投入资金300多亿元,从社会、经济和环境保护等各个层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

  同时,宣城市建立了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的领导干部考核指标体系与考核办法,将环境保护的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印发了《宣城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建立了全市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工作机制,把严肃问责作为推动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损害生态环境的违规违纪行为。

  勠力同心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近年来,宣城市坚持自下而上,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的生态创建工作原则,扎实推进各县市区生态文明创建。

  绩溪县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全年重要工作,出台了《绩溪县采砂制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等环境整治方案。旌德县实施了以“保水、保土、保空气、增绿”为主题的“两山”行动,加快扭转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治理工作滞后的困局,全力推进特色小镇、全域旅游等绿色产业发展。宣州区印发了《宣州区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构建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完整责任链。宁国市对生态文明创建工作实施网格化管理,细化各项建设内容和目标,对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考核不合格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评优评先,并严格责任追究。宁国市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3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乡镇、街道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生态文明创建的目的不是仅仅为了拿到金字招牌,更重要的是通过创建指标的达标和提标,促进区域环境质量提升。近年来,宣城市扎实推进“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及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断加大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现场督查频次,严格信访件现场核查验收。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制定了《宣城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推进了2家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和7家水泥企业提标改造,开展了市区散煤专项整治,实现了市建成区内散煤清零。强化科技支撑,投资了1800万元,在市区建设了大气立体监测系统。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宣城市积极改善重点流域生态环境,制定了《南漪湖水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明确23项具体工作任务并分解到3个地方12个市直单位。不断加大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推进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排查、整治,调整并划定“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严格落实《宣城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不断完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累计获得生态补偿资金3790万元,全省排名第三。全面打响净土保卫战,完成了尾矿库和地下储罐调查摸底、涉镉等重金属企业排查,建立了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全口径清单,开展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自查。

  来源:宣城日报

  (责任编辑 刘明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