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趁家长不注意,利用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的APP支付13.6万多元购买“虚拟币”打赏游戏主播。由于主张退还遭拒,孩子家长丁某科技公司诉至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3日,此案有了结果。

  2019年5月11日,不满10周岁的小润陪其母亲丁某去美甲店,趁丁某做指甲期间,拿她手机打开科技有限公司的APP玩游戏。期间,小润通过支付宝共计支付136090元购买虚拟币打赏主播。丁某回家发现此事后,立即拨打科技有限公司及支付宝的客服电话,并向辖区派出所报案。在她的多次要求下,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返还40176元,其余款项拒绝返还。为此,丁某将科技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

  合肥高新区法院立案后依法向被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送达了传票,定于春节假期一结束开庭审理,后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庭审延期。为减少人员聚集,保障当事人的健康权益,承办法官刘正红积极引导当事人在线调解。3月3日,在法官的调解下,原告丁某在收到了全部退款后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李红俊 王君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责任编辑 王彤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