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从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获悉,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印发的通知,各地须加强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的监管工作,防止新型冠状病毒通过污水进一步传播扩散。该局在原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城区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工作,筑牢多层防线,阻断新型冠状病毒通过污水传播扩散,全力保障城市排水安全。

  据介绍,合肥市城区目前已建成投运污水处理厂14座(总规模214.5万吨/日)。疫情发生后,各污水处理厂加强厂区及一线工作人员安全防护,严格落实进厂登记、测温、消毒等措施。要求一线工作人员必须佩戴护目镜、口罩等防护用具,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同时对污水处理、污泥处置等区域进行一日三次防疫消杀工作,确保厂区环境卫生安全。

  另外,加强污水处理运营监管,重点是进出水水质的管控。定时对进水泵房、格栅间、沉砂池、生化池等构筑物以及污泥外运车辆进行消毒,确保通风、除臭设备24小时运行。同时,根据进、出水在线监测数据,配合人工水质检测手段,及时调整运行工艺,采取投加次氯酸钠、紫外消毒等措施,确保出水水质标达到《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切断肺炎病毒的传播途径。(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姜志远 合建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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