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16:30,第四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对重点公共场所、城市社区疫情防控、农村乡村将进一步采用哪些防控措施进行了发布通报。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市已对部分小区进行了封闭管理,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决定自2020年2月3日24时起,在一级响应期内,在全市范围内,对未达到封闭要求的小区实行村(居)民出行管控措施。

  严格控制村(居)民出行,全市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相对固定的家庭成员出门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等情况(需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外,原则上不要外出。对出门采购时间不得作出硬性规定,避免人群集中。对拒不听从村(居)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问责。

  此外,我市强化小区人流进出管理,严控外来人员进入,要求社区居民谢绝亲朋好友来访。禁止外卖、快递人员进入,如有需要由本人到门岗领取。外来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对已进入的外来车辆、人员,全部登记。居民外出必须戴口罩,对不戴口罩外出的居民进行劝阻,务必使其戴口罩出行。

  为加强全市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等重点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我市提出了“七个一律”的管理要求,包括所有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一律在入口处设立醒目的提示牌,履行防控措施告知责任;各类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集贸市场)一律禁止活禽与野生动物交易;所有进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等公共场所人员一律佩戴口罩,未佩戴者一律不允许进入;所有进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等公共场所人员一律测量体温,体温≥37.3℃不允许进入;所有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一律加强清洁消毒和通风措施。在营业期间,对电梯、扶手、门把手等群众密切接触的部位和台面、地面等公共场所每两小时清洁消毒一次,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公示消毒记录等。

  在加强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方面,我市结合实际对农村疫情防控提出20条指导细则,其中,每个自然村原则上只设立1个进村路口,其余路口设置安全隔离栏、警示锥桶等隔离设施,隔离设施前设置“禁止通行”“掉头”“进村口位置”等标识。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村庄,否则必须完成居家隔离观察14天。对活畜禽市内短途运输车辆,以及蔬菜、饲料等生产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在查验有关证明、做好驾乘人员体温监测、信息登记的基础上,应予以通行。暂停各类人员集聚活动,老年协会、文化礼堂、农村餐饮饭店、棋牌室、麻将馆、游乐健身等人员密集场所一律关停。红白喜事不得聚餐、聚会、聚集,一律从简,同时报乡镇备案。(完)

  来源:蚌埠新闻网

  (责任编辑 陈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