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是贯彻落实市委、芜湖市政府“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的工作要求,也是推动全市产业结构调整,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

  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芜湖市从去年开始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对于梳理排查过程中发现的违反产业布局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审批手续不全且无法补办等违法企业,严格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原则进行取缔关闭;对于其他企业,根据其污染物产生、处理、排放等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分类整治,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督促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对于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企业,一律按照“两断三清”的要求进行取缔。

  今年以来,我市根据省有关文件要求,梳理排查出第二批“散乱污”企业共1147家,其中取缔关闭类企业643家,整顿规范类企业504家,截至7月30日,已完成清理整治1125家,完成率为98%,剩余22家正在开展整治。“一企一档”企业建档率为100%。接下来,我市将继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再排查再清理再整治。全面落实长效机制,加强常态管控、长效整治、定期清理机制,确保各网格“散乱污”整改清单内企业不反弹,清单外企业不滋生。(记者 陈旻 张子豪)

  来源:芜湖日报

  (责任编辑 杨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