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获悉,2019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方案已经出台。请参保单位和个人按时足额缴费,保证待遇的享受。

  据介绍,自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芜湖职工(包括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照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口径社平工资)核定,具体为60340元,月平均工资为5028.35元。在此基础上,职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5085.05元、下限为3017.01元。对已经执行的今年7月份基数及标准,不调整、不补收。

  调整计算口径后,为保证新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凡2019年度办理退休的人员,暂按2017年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660.58元/月)计发养老金,待国家和省过渡措施出台后,再进行重新核算。

  对于参保单位来说,按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则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的总额为缴费基数。个人基数高于上限的,按上限计缴;低于下限的,按下限计缴。单位缴费基数总额不低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对于个体参保人员来说,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分为2018年度全口径社平工资的60%、70%、80%、90%、100%、150%、200%、250%、300%九个档次,按20%费率计算(保留到角,以下同),月应缴费分别为603.4元、704元、804.5元、905.1元、1005.7元、1508.5元、2011.3元、2514.2元、3017元。

  医疗保险方面,个体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统一按2018年度全口径社平工资的60%(3017.01元)执行,缴费费率选择5.5%的,月应缴费为165.9元;缴费费率选择8.5%的,月应缴费为256.4元。需要提醒的是,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档次、缴费费率无需申报,按其2019年7月参加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自动延续。

  最后,2019年8月起,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金按2018年度全口径社平工资的0.6%缴纳,即每人每月30.2元。记者 程茜

  来源:大江晚报

  (责任编辑 杨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