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法院近日执结一起“特殊”的执行案件,该案是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执行人李某某为集美大学的一名在校大学生,因骑电瓶车逆向行驶与王某相撞,造成交通事故。2018年,肥西法院判决李某某赔偿王某1.3万余元,李某某一直未履行,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李某某,要求其尽快履行。但李某某不但拒绝履行,还指责法院执行行为。执行法官将其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李某某在发现其无法购买动车票外出度假后,于2019年7月31日上午气势汹汹地来到肥西法院执行局。

  李某某以其还在上大学,又无收入来源等为由,明确拒绝赔偿,并指着执行法官说:“我不会放过你们,我会追究你们的法律责任!”执行法官当即对其口头警告,如果态度还不转变,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李某某满不在乎地表示,宁愿拘留也不会履行。

  法官再三考虑,如果对李某某实施拘留措施,肯定会影响到李某某求学就业等人生未来规划。法官通过询问其家庭情况了解到,李某某父母离异,执行该案有一定的难处。直接采取强硬执行手段必将对李某某的成长造成不良后果。该案承办法官、执行局副局长卓玉俊以拉家常的方式与李某某交谈人生,并把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再一次向其释明,表示如果法院向高校发送司法建议书,后果极其严重。

  李某某顿时醒悟,并向法官表示歉意,当场与家人电话沟通,及时履行了全部义务,还向执行法官写下了《具结悔过书》。此案在僵持两个小时后,成功执行完结。(王昕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文/摄)

  (责任编辑 吴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