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新闻网讯 “省道202线临涣黄庄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请立即前往处置。”近日,濉溪县交管大队三中队执勤民警接县局110指令。

  警情就是命令,民警赶赴现场发现:一辆面包车和一辆三轮电动车停在路边,一位男性胳膊擦伤。询问驾驶员事故经过时,民警发现面包车驾驶员有饮酒嫌疑,经现场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员张某某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9毫克,属于醉酒驾驶车辆。

  原来,当日打工回家的驾驶人张某某中午饮酒后,抱着侥幸心理驾驶自己名下的面包车上路。没想到刚出饭店几十米发生了交通安全事故,面对法律的严惩,张某某后悔已迟。

  民警提醒告诫广大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一定要遵纪守法,禁止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做到杜绝侥幸心理,时刻牢记交通安全,共同维护辖区良好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来源:淮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 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