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黎某某是越南人,近日,其因为多次翻山出入我国国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2013年1月16日黎某某和安徽繁昌县的汤某在合肥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同年12月20日育有一子。黎某某于2015年10月至2018年5月期间,违反中国国境管理法规,以翻山的方式,先后四次从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与越南交界处,非法出入我国国境。

  2015年10月的某日,黎某某带着儿子从繁昌县出发来到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与越南交界处,通过翻山的方式从中国广西进入越南境内。

  2016年4月底,黎某某带着儿子从越南家中来到越南与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交界处,通过翻山的方式从越南进入中国境内。

  2018年2月底,黎某某从繁昌县出发来到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与越南交界处,通过翻山的方式从中国广西进入越南境内。

  2018年5月底,黎某某从越南家中来到越南与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交界处,通过翻山的方式从越南进入中国境内。

  黎某某于2018年9月26日因容留非法入境的外国人被繁昌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审查期间,其主动交代了自己偷越中国国境的主要犯罪事实。

  辩护人认为,黎某某因为签证问题且思乡心切及为了走亲访友或为朋友介绍对象,不是为了违法目的,虽手段和途径不合法,但情有可原。

  繁昌法院审理认为,黎某某违反中国出入境管理法规,不以合法手续,不经规定口岸,非法出入中国国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己构成偷越国境罪。近日,其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张剑)

  (责任编辑 吴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