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交警监督下撕去车身张贴的广告当事人在交警监督下撕去车身张贴的广告

  6月2日,一辆后备箱外贴有“交警不查”字样的电动小轿车的图片在微信朋友圈中广泛传播,立即引起交警的重视,并进行了查处。

  6月3日上午,大桥交警大队通过车管所联系到车辆所属单位某新能源汽车商店,通知该商店将图片中汽车开到大队接受处理。上午10时许该商店相关人员来到大桥交警大队表示,当初在车上贴这样的广告用语,是因为此车主要销售到农村,为区别现在出现的一些违规生产不能上路的电动四轮车,本意是好的。不想这样的宣传语有歧义,也带一些负面效应,表示虚心接受处罚。

  据交警介绍,该车不但广告用语有歧义,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同时根据有关规定,机动车车身贴个性化车贴面积不得超过车身面积的三分之一,超过后必须到车管所进行备案,并更换行驶证的机动车照片,否则将以违法改变车辆外观而受到处罚。考虑到该车车身张贴的广告虽然已超过三分之一,但由于是初犯,遂对车辆所有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记者 涂志勤 文/摄

  来源:大江晚报

  (责任编辑 杨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