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一笑泯恩仇。可正在KTV里玩耍的张程(化名)就因为笑了一下,就引来了无妄之灾,连带着朋友一起遭打。近日,南陵县法院对KTV内随意打人的梅某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8年4月的一天,梅某与好友在南陵某KTV内唱歌娱乐时,因好友与女朋友发生争吵,梅某当起了和事佬。劝解过程中,梅某看到路过的张程对他笑了一下,以为其有嘲笑的意味,就怒从心生,追着来到张程所在的KTV包厢,准备质问张程。

  此时,张程的同伴刘一民(化名)看到后,上前挡住梅某,与梅某发生争执并互相拉扯,梅某的好友等人将梅某与刘一民拉开。被朋友拉开后,梅某仍然气不过,情绪激动,又挣脱朋友的拉拽,再次冲进张程、刘一民等人所在的包厢,并用啤酒杯等物品将刘一民以及另一名张程同伴的头部打伤。经鉴定,两名被害人的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

  后被告人梅某至公安机关投案。庭审过程中,梅某表示认罪伏法。

  南陵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梅某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致二人轻微伤,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梅某犯寻衅滋事罪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梅某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获得被害人谅解,酌情从轻处罚。现根据其犯罪事实、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顾娅 方沐

  来源:大江晚报

  (责任编辑 杨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