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市民通过大江晚报微信后台咨询公积金政策事宜。这位市民称,她目前在芜湖工作,单位和个人每月都交公积金,2015年时用公积金贷款在芜湖购买了一套房屋,贷款期限为20年,并办理了代扣手续。由于各种原因,她要去外地工作,询问她的公积金账户以及每月还款该怎么办?外地公司给她交公积金或不交公积金,她的公积金账户分别该如何处理?

  为此,记者联系了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缴存管理工作的通知》(房金中心[2016]79号)的规定,缴存人贷款后,除国家政策调整外,应按贷款时确定的缴存额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降低缴存额或停缴(在外地缴存公积金的视同在芜湖市缴存);若公积金断缴,且无新单位继续缴存公积金,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扬子银行储蓄卡至公积金中心开立个人缴存户,继续缴存公积金;这位市民已办理公积金代扣手续,每月会从她的本地公积金账户余额中进行划转,用于归还公积金贷款,但异地缴存公积金不支持代扣业务。 记者 马正超

  来源:大江晚报

  (责任编辑 杨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