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日,这家公司因未按照工地扬尘防治方案的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依据相关规定缴纳了最高罚款20万元。”4月9日,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2月23日,省大气督查组对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发现某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建设的项目施工工地未落实管控措施。 随后,市城管局执法人员程春华、周永杨来到位于创新大道的该项目工地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施工建设的项目工地出入口未设置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公示牌;项目工地生产预拌砂浆的场区未采用围墙封闭围挡;配料仓未密封,砂石料场未建封闭式库房;施工现场堆放裸土未覆盖;启动三级(黄色)预警未停止施工;工地10#地块闲置场地裸露地面未采取覆盖、绿化等防尘措施。

  现场,执法人员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法立案查处。 经调查,执法人员发现:2月25日,淮北市建筑工程管理处以未执行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相关措施,曾对该公司下达《责令停止施工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执行相关措施,该公司却以工期紧为由未停止施工。

  3月1日,市城管局执法人员再次到该项目工地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施工的项目工地整改不彻底。

  3月11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市行政机构处罚权划分调整文件精神,向市城管局移送该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建设的项目工地未执行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应急措施的相关材料。

  3月26日,市城管局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依法开出20万元的行政处罚。4月2日,该公司缴纳了罚款。

  来源:淮北新闻网

  (责任编辑 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