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不同群体对教育多样化的需求,合肥将在全省率先试点公办幼儿园“周托制”。日前,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就在今年秋天,首个公办园“周托班”将正式开学。

  ■创新

  合肥首个“周托”实验班今秋开学!

  此前,《合肥市“十三五”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规划》发布,其中明确指出,合肥将在“十三五”时期,“试点举办周托性质幼儿园。”

  学龄前幼儿不用每天接送,而是周一送去幼儿园,周五接回家就可以了。在当今快节奏的生活背景下,部分双职工家庭无暇照料幼年子女,对周托教育需求迫切。

  令人期待的是,这样的场景即将在合肥出现——2017年秋季新学期,我市将在庐阳区安庆路幼儿园万科城市之光分园试点开设高端周托实验班,中班(4至5岁)的幼儿可实现“周托”。

  据悉,万科城市之光分园或将先在一个班级展开试点,招收15名左右“周托”幼儿,随后计划逐步扩大招生规模,初步设想最终开设3个“周托班”,6个“日托班”。

  相关负责人介绍,周托制幼儿园在相关管理实施、课程建设、心理教育、保健卫生等方面将有更高标准,让幼儿能体会家的温馨。

  比如,会根据幼儿的生理特征,有计划地组织晚间活动。并且,保证幼儿在一日生活作息中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充分接触自然,强壮体魄。

  “还会统筹考虑设立每日活动、周次活动、每月活动以及特色活动,让幼儿感受集体生活的快乐。”该负责人认为,对于周托幼儿来说,幼儿园将是另外一个家。

  值得一提的是,周托制幼儿园除了对住宿条件有严格要求,在师资配备、专业保健人员力量方面都将实行更高标准配备。

  庐阳区教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幼儿园周托制,可以减轻家长负担,同时培养孩子的独立意识,但是也需要理性看待。

  “之前也有幼儿园试点过,但没坚持下来。所以,这类形式前期会在小范围内进行,解决一些特殊群体的特殊需求。”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在采访中则表示,在庐阳区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周托幼儿园将有望在全市推广,届时可采取区域统筹布点方式进行。

  “这是我市丰富完善教育基本服务供给内容所作的一次大胆尝试和改革,改变教育单一结构供给,为群众提供更加多样化、高质量的教育服务,满足不同的教育需求。”

  ■热议

  80年代的“企业托幼”能否再次回归?

  其实,除了公办园“周托班”,为了满足不同群体的多元化需求,更多的探索也在全国各地展开,“企业幼托”也一直是其中呼声较高的。

  对于有些父母曾在国企上班的“80后”来说,企业幼托应该不陌生。那时,父母每天早上上班时将孩子带到企业幼儿园,下班后再将孩子接回家,极大地方便了家长和孩子。

  采访中,记者发现,合肥目前尚未出现上述的“单位托育”。原来,对企业来说,办托儿所,难度相当大,在办学资质、办学场地、人员资金投入、承担风险等各方面都有一定的“门槛”。

  也有人认为,办托儿所这种事应该由社会承担,不是企业的分内事,“企业托幼与市场分工背道而驰。”

  值得一提的是,如今,上海总工会推出“职工亲子工作室”,探索开展职工子女托育服务,在职工需求集中且有条件的企业、园区、楼宇等单位开展职工子女的晚托、暑托、寒托等。

  ■建议

  呼吁社会力量办托幼

  “托幼是一种公共服务,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一方面,具有保育、教育幼儿的功能,另一方面,有利于妇女就业,解除家庭后顾之忧,并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在皖全国人大代表高莉也将关注点放到了托幼教育上来,她说,“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将带来学龄前人口增长,托幼需求也将增长。”

  调研中,高莉发现,目前,各地大多数公办幼儿园都不招收1—3岁幼儿,而部分民办托幼园所虽然提供1—3岁幼儿的照顾服务,但存在收费过高、服务时间短、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令很多幼儿家长望而却步。

  对此,高莉建议,继续强化政府对公共托幼服务的责任,进一步扩大1—3岁学前教育资源,加强对托幼事业的整体规划、财政投入和统筹管理。其中,一方面扩大现有托幼园所的规模,加大硬件投入,增加现有托幼园所的容纳量。另一方面继续增加公办托幼园所的数量,优化资源配置,并引导和调动社会各界正确认识托幼的公共服务性。

  高莉认为,今后应该继续加大托幼服务机制建设,在规划、投入、管理、评价等方面都建立长效机制。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或出台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到针对3岁以下婴幼儿托儿所、幼儿中心等机构的开办。通过购买服务、财政补贴、减免税收、价格监督等方式,支持和引导民办托幼园所积极提供优质廉价、中低收入家庭负担得起的托幼服务。

  同时,推进托幼公共服务的法律体系建设,通过立法手段,使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在托幼事业发展中有法可依。合肥晚报 合肥都市网记者 黎静

  (责任编辑 李冬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