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整理丈夫遗物,发现猫腻,丈夫偷偷转给别的女子100多万,而且与对方关系暧昧。气愤之下,妻子起诉,要求对方返还丈夫给她的财物。近日,肥西法院民二庭审结此案,一审判决原配获胜,被告应向原配及儿子返还赠与款。

  李女士与程某系夫妻关系,80年代结婚,两人通过自己打拼也积攒下了部分家业,2012年程某因病去世。李女士在整理遗产时发现,在2007年至2011年期间,自己的丈夫陆续给一名叫姚某的女子转账汇款累计100多万元,大额的转账引起了李女士的怀疑。于是李女士在自己丈夫生前的物品中找寻证据。很快发现了姚某写给丈夫的书信以及丈夫生前所用电脑里两人暧昧的聊天记录,还有丈夫为其购买的汽车等事实。愤怒的李女士将姚某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赠与款项。

  庭审过程中,双方对于125万元的属性产生巨大争议,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李女士认为是赠与款项,姚某则认为是双方生意往来以及借贷关系。

  李女士认为,丈夫是基于与姚某之间的特殊关系赠与财产,上述行为违反了婚姻法以及公序良俗,对方抗辩上述款项是基于生意往来以及借贷关系,无任何事实依据。

  姚某辩称,银行流水转账明细,不能说明此款项为赠与,而仅表明程某与她之间有银行流水往来,对方提交的两封书信不能反映她与程某之间的关系违反公序良俗,信件并无她的签字,也无书写时间,而且她的QQ号很早之前已经被盗。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李女士提供的系列证据,相互印证,可以证明程某与姚某之间的关系,在李女士与丈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与姚某保持不正当的关系,且丈夫将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在未经妻子同意的情况下赠与姚某,即违背了公序良俗,又损害了夫妻另一方的合法权益。该赠与应属无效,姚某因赠与获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综上,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姚某向李女士返还赠与款118万元。(吕玮如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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