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鲁迅先生在《少年闰土》里描述了闰土下雪天捕鸟的故事。1月17日上午,天长市公安局责任区刑警二队女刑警李萍讲述了一个“捕鸡”的案子,这个家伙比闰土还技高一筹,不需要等到下雪天,也不需要撒饵料,随时随地都可以捕捉村民散养的鸡,每一次出门“捕鸡”都是满载而归,最终,还是像被他捕捉的鸡子一样,落入了恢恢的法网。

  前不久的一天下午,一个骑摩托车的男子在天长市冶山镇一个村庄偷鸡时,被村民发现,偷鸡的男子丢下摩托车和偷来的几只鸡,翻越了河埂,从小路落荒而逃。接到110的指令后,天长市公安局责任区刑警二队队长骆仁义带领侦查员会同刑侦技术人员和冶山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经过现场勘查,发现偷鸡贼遗弃在现场的摩托车虽然是一辆无牌摩托车,但是,民警们还是信心十足地围绕摩托车展开了侦查,并调取了大量的视频监控,一路辗转,一路追踪,历尽艰辛之后,最终发现江苏省南京市的叶某明具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1月16日下午,苏皖民警直扑南京市六合区的一处民宅,将刚刚溜回家中的犯罪嫌疑人叶某明抓获归案,并从他的家中起获了化纤袋、特制的网兜等作案工具。

  面对铁一般的证据,犯罪嫌疑人叶某明在百般抵赖之后,不得不败下阵来,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

  1月17日上午,侦办此案的刑警刘春雨介绍说,今年47岁的叶某明一贯好逸恶劳,偷鸡摸狗,为此,先后四次坐牢。忍无可忍的妻子和儿子都离他而去了。第四次从监狱里出来之后,叶某明也曾想改邪归正,干点正事,但是,在打过几次工之后,觉得打工又累又苦,而且来钱太慢,最终还是决定重操旧业,于是,他配置了化纤袋,专门制作了一个网兜,用来捕鸡。近期以来,“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叶某明骑着一辆无牌摩托车,窜至天长市的冶山、郑集等乡镇,用网兜捕捉农户散养的鸡,已经作案7起,捕得活鸡100余只,案值近万元。如果不被安徽民警及时抓获,他还会继续“捕捉”下去。

  目前,犯罪嫌疑人叶某明已经被天长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核实之中。通讯员李萍许开踟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周梅

  (责任编辑 杨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