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双十一”将至,日前,合肥市物价局发布《关于恪守价格诚信遵守价格法律的提醒告诫函》,要求“双十一”期间,各经营者不得串通涨价、联合提价、恶意囤积。合肥市物价局也将组织力量加大市场随机抽查力度,对各行业价格动态和价格行为保持密切关注。

  告诫函要求各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标价、虚假原价、虚假特价、虚假折扣等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有价格附加条件的必须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必须如实明确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等)。

  “双十一”期间,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凭借市场支配地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时,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消费者不得实行价格歧视。

  对拒不执行本提醒告诫函规定要求的,合肥市价格部门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市民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沈秀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