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记者获悉,由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原副调研员杨志恒涉嫌受贿犯罪一案近日在无为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1998年至2014年,被告人杨志恒在担任芜湖市园林管理处主任、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等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苗木供应商、工程承建商财物共计人民币1177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并从采购手续、询价过程、资金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杨志恒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不持异议,其当庭自愿认罪。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

  因案情重大,案件将择期宣判。(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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