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2月26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印发《合肥市商品房销售现场有序开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对商品房销售现场开放条件,开放程序以及后期管理作出详细规范,满足上述开放条件的房企,可以按照程序,向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线上提交申请后有序开放。

  《方案》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一责两案”的要求,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制,认真制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方案合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细化落实各项防控举措。

  其中,在后期管理中提出鼓励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建立“网上售楼部”,开展“网上看房”“线上售房”。

  根据《方案》,商品房销售现场应当服从所在地乡镇、街道(社区)管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属地统一监管。销售现场开放后,开发企业要做好日常防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全覆盖。

  销售现场要严格控制人数,原则上每个项目的销售现场,实行置业经理与预约客户一对一服务,分时分批次接待到访客户,且每批次均应做好环境卫生的消毒工作。员工与员工之间,员工与客户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小于1.5米。

  同时,开发企业应合理设置流程,依序设立外场等候、进场前消毒及信息登记、体温检测、非正常体温处置、购房资料领取、参观样板房、业务办理等专用区域,严控疫情传播。并为购房群众建立客户到访台账和消毒工作、人员之间保持适度距离。

  此外,开发企业不得举办集中摇号和集中促销等群众聚集性活动。(记者 徐慧媛)

  来源: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 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