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充分发挥市场在公共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合肥市2019年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日前正式印发,明确2019年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范围。目录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必须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交易。

  《目录》分为建设工程类、政府采购类、资产类、资源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类等五大类,涵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控股企业所拥有或者管理的,具有公有性、公共性、公益性的资源。《目录》对各类公共资源项目进入平台进行交易的规模和标准作出了具体规定,目录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必须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交易,形成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规范体系。

  《目录》将工程施工、工程货物、工程服务的招标限额分别提高至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上和100万元以上,同时规定县(市)交易平台操作限额为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5000万元以下、工程货物单项合同估算价2000万元以下、工程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500万元以下,资产转让进场交易限额标准提高至100万元以上。根据合肥市相关规定,《目录》还首次将自然资源及设备租赁纳入目录。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了解到,自2015年以来,合肥市按照 “应进必进“的要求,将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统一纳入《目录》管理,实现了公共资源“场外无交易、场内全公开”。

  (责任编辑  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