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限养区内每户限一只 禁止个人养烈性犬

  5月25日,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安庆市养犬管理条例》将于6月1日实施,条例明确公安机关主管养犬管理工作,根据《条例》规定,该市还制定了《安庆市禁养犬名录》。

  《条例》主要规范了养犬管理体制、犬只免疫和登记、行为规范、经营管理、法律责任等。根据规定,安庆市城区龙城路、合安高速、外环北路、破罡湖南岸、安广江堤、沿江东路、沿江西路、石门湖东岸、外环西路和206国道形成的合围区域为限制养犬地区。在限养区内每户限养一只,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针对犬只污染环境、犬吠扰民、犬只伤人、犬外出不系犬绳等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条例》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乔剑)

  来源:安徽商报

  (责任编辑 陈素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