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节假日休息日不得组织学科类培训

  从9月1日起,全市各办学规范的校外培训机构在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有序恢复线下培训活动。证照齐全的学科类培训机构上课时间限周一至周五,每天上课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不得组织学科类培训。

  各培训机构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学员规模,配足配齐口罩、消毒液、洗手液、体温仪等防控物资。落实体温测量、佩戴口罩、健康码查验、人员管理、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确保防控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各培训机构不得开展面向3-6岁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等名义面向3-6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义务教育阶段严禁超标超前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按课时收费时,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按培训周期收费时,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合同中明确培训内容、收费标准、退费条款。 记者 奚璟

  来源:大江晚报

  (责任编辑 陈素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