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出台政策激发民企创业热情 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安在线 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4月16日从安徽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我省出台《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业热情成就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包括6个方面25条,立足激发创业热情、增强信任信心、成就创意创新,坚持用市场的思维完善政策支持体系,牢固树立“为自己人办事就是办自己的事”的服务理念,从尊重和成全企业立场出发,瞄准企业发展痛点、阻点,围绕搭平台、优环境、强服务等方面拿出让民营企业家“可感受”的政策干货。

  根据《若干意见》,我省将为优秀民营企业家发放“徽商服务卡”,比照“江淮优才卡”享受未成年子女入学、申请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等有关优待服务。

  激发创意热情汇聚源头活水

  《若干意见》围绕鼓励创意创新、激发创业活力,从企业创意、“双创”孵化、“双招双引”等方面加速项目生成、孵化催生“铺天盖地”的市场主体。我省将搭建创意梦想互相碰撞、资源要素互动耦合的创意平台,省级层面每年举办“天下徽商”圆桌会,市县政府定期召开创意会,鼓励民营企业重点围绕发展“四新”经济、集聚资源要素、推动集群化发展、壮大产业链等提出好的创意和想法。

  同时,推动创意方案转化为产业项目,按照“创意好、论证实、可落地”的原则,建立创意项目评估论证、要素保障、督办落实推进机制,推动创意落地。对投资10亿元以上的重大创意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协调调度机制。

  健全“双创”孵化机制,通过强化小微企业“双创”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载体建设、举办创客中国、创响中国、“双创”大赛等创新创业竞赛活动,完善“众创—孵化—加速—产业化”全链条孵化服务链,寻找、孵化、催生一批中小企业。

  加大“双招双引”力度,完善“双招双引”调度、通报、考核、奖惩机制,加大“双创”团队招引力度,建立激励担当、鼓励成功、包容失败的机制。对外来企业、本土企业一视同仁,现有企业增加投资、新上项目的,享受招商引资同等待遇。鼓励各地对来皖设立集团总部、区域总部、功能性总部的民营企业给予奖励。

  集聚要素资源提供优质服务

  《若干意见》从五个方面强化服务保障。我省将加大用地保障,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难”等历史遗留问题,制定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具体指导意见,鼓励各地盘活存量工业用地,鼓励民营企业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和“零增地”技改,根据相关规划和有关规定允许增加容积率的不增收土地价款等费用。

  在强化人才支撑方面,我省将支持各地围绕省十大新兴产业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启动“人才聚皖”行动,鼓励各地将住房补贴扩大到大专(高职)及以上毕业生,鼓励民营企业与高校及技工院校签订紧缺工种技能人才定向培养协议。

  在提升融资服务能力方面,我省将对标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体系推动企业上市,开展资本市场专题培训,新设省十大新兴产业“双招双引”引导母基金,引导金融机构推广信用贷、无还本续贷、制造业中长期贷,精准落实“4321”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强化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及再担保机构考核。

  我省还将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省级立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继续实行零收费,清理违规涉企收费、摊派事项和各类评比达标活动,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长效机制。

  加快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除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不可修复的失信信息外,失信主体按要求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均可申请信用修复,修复完成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终止共享公开相关失信信息,对其进行标注、屏蔽或删除,公示网站同步更新修复结果。

  加大扶持力度支持企业成长

  《若干意见》提出聚焦企业成长梯队建设,打造标杆示范、推动转型升级。推动企业上规升级,鼓励各地对当年度小升规工业企业和升规次年度在规企业给予奖励。对国家级“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及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给予奖补。建立“独角兽”企业发现和培育机制,提供投融资、辅导培训、技术对接等服务。

  搭建创新赋能平台,鼓励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并纳入技改项目,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和工业互联网培训。聚焦“企业出题、科技答题”,推行挂图作战、“揭榜挂帅”等制度,组织开展高校、科研院所与民营企业、园区“双进”活动,引导支持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共建研发中心。

  助力企业开拓市场,加大“三首一保”政策扶持力度,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精品安徽、皖美智造”央视宣传系列活动,加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支持,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尊重企业主体地位提升企业荣誉感

  《若干意见》围绕尊重、厚待、激励、服务企业家,提出了具体举措。我省将厚待企业家,选树先进典型,对民营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省委、省政府按规定予以通报表扬,对省授予称号和表扬的优秀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优秀民营企业家发放“徽商服务卡”,比照“江淮优才卡”享受未成年子女入学、申请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等有关优待服务。

  在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方面,我省将加强国内知名培训机构的引进,为民营企业家及高管提供常态化培训服务,组织优秀民营企业家到发达地区开展体悟实训,委托优秀管理咨询机构对民营企业进行管理咨询诊断。

  我省还将建立企业家活动中心,各地依托企业服务中心等平台建立企业家活动中心(企业家俱乐部),各类开发区开放会议室为企业提供洽谈、研讨等免费服务。

  此外,还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市场化推进协会商会建设,支持协会商会反映企业诉求和行业共性问题,鼓励各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协会商会开展“双招双引”、创意论证等工作。各市可将重点的协会商会作为相关会议参会单位,开辟政策信息“直通车”,充分赋予知情权、发言权。

  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公平感

  《若干意见》提出着力营造一流发展环境,提升企业家公平感、舒服感、安全感。在优化审批服务方面,除国家规定外,不得另行增加审批要件,需要相关部门审批文件作为前置条件的,不得自行提高文件层级。加快推进投资建设领域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在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推行“标准地”改革,探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取消图审、工业项目审批容缺承诺等措施,努力让企业“拿地即开工”。

  推行“企业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各地明确统一的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并向社会公告,完善诉求办理协调调度反馈刚性机制。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溯和承担机制,开展党政机关履约专项清理并建立相应履约保障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集中清理久拖不结、久办未果的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依法加快案件办理进程,2021年底前,原则上对2年以上涉企积案应清尽清,“零延迟”处置恶意阻工,强迫交易、暴力讨债,寻衅滋事、不良媒体敲诈勒索的违法行为。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领导干部每半年至少到联系服务的企业调研1次,为民营企业重大业务洽谈、战略合作签约、项目开工投产、新产品下线等关键环节提供“站台”服务。

  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

  《若干意见》提出,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充分发挥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作用,健全各市、县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机制。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每年对市、县(市、区)发展民营经济情况进行通报,对先进市、县(市、区)重点建设项目畅通用地审批绿色通道、给予环境容量指标倾斜。

  完善政策制定和落实机制,探索成立安徽省民营经济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聘请优秀民营企业家担任安徽省民营经济发展顾问,鼓励民营企业家、行业商协会拿方案、提政策,经政府部门论证后按程序转化为可操作的政策。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市和省有关单位要依据《若干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将政策措施细化到最小颗粒单元,于今年6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若干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吴韦人表示,下一步,省民营办将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持续开展政策宣贯,推动政策更精准地滴灌到民营企业的最渴望处,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焕发全省民营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热情,奋力推动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为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记者 汪乔 摄影 李轶晗)

  来源:中安在线

  责任编辑:刘琪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