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身份证是公民法定的身份证件,在互联网络如此繁荣复杂的今天,有些人经不住各种小恩小惠的诱惑,轻信他人,将身份证件借给其使用最后却给自己招来大麻烦。近日,芜湖市三山区法院受理的童某某诉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便是因出借身份证而起。

  张某是童某某的业务上司,为取得张某信任,以获得晋升机会,在张某提出借用身份证时,童某某便将自己的身份证借给了张某。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期间,张某利用童某某的身份证,多次从“有用分期”“分期乐”等网贷平台借款。日积月累,张某无力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各家网贷平台便频繁打电话给童某某催还借款。迫于压力,童某某只好先归还了相应的本息。

  今年1月17日,二人结算得知,童某某已经替张某归还借款本息达43000元。于是,童某某要求张某出具了一张借条,同时,张某也承诺以后每月会归还6000元。但此后,张某并没有按照约定还款,反而常常信息不回、电话不接。无奈之下,童某某将张某起诉到法院。法院一审判决张某归还童某某4300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但童某某并未因此感到轻松,此前因多家平台频繁打电话催款,给自己和家人带来极大困扰,直至一审判决时,仍有部分网贷平台借款没有还清。随后,童某某从原单位辞职。升职不成,反受连累,每每想起,童某某心中懊恼不已。(记者 陈成)

  (责任编辑 吴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