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8月21日,当走进阜阳市临泉县拘留所的大门时,24岁的周某明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该局吕寨派出所民警拍拍他的肩膀,“小伙子,吸取教训吧!”

  这一切都源于5天前那个凌晨,周某明的一次冲动之举。8月16日凌晨,吕寨派出所的值班电话响起,报警人陈某某情绪激动,事发地点就在离派出所不足百米的路口。民警第一时间赶到,陈某某气愤地向民警讲述十几分钟前的一幕。原来,凌晨时分,陈某某正在街上的烧烤店和朋友吃饭。即将结束时,周某明手持菜刀从远处走来,一边喊着陈某某的名字,一边提起了菜刀向陈某某砍去。陈某某发现苗头不对,拿起一把椅子挡住了刀,酒桌上的人顺势将周某明拉住。周某明骂骂咧咧地离开了。

  民警随即联系周某明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是我呀,我承认,没什么可说的。”酒醒后的周某明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当民警询问周某明为什么要持刀去砍陈某某时,周某明直言不讳:“我小时候,他经常欺负我,我气呀,找他干一架!”原来,陈某某和周某明都在镇上居住,陈某某比周某明大6岁。在周某明的童年记忆里,陈某某常常欺负自己,周某明的心里种下了仇恨的种子。

  当天凌晨,在烧烤店吃完饭的周某明发现陈某某也在旁边吃饭,越想越气,踉踉跄跄地回家拿了一把菜刀又返回饭店,朝酒桌上的陈某某走去。好在周某明边走边骂,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在场的人反应迅速,及时制止了周某明,现场没有人员受伤。

  目前,周某明已被依法行政拘留。(郝婧 记者 吴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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