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周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3838110反映,自己购买的奶茶中有头发,找商家理赔,可是结果却并不让人满意,而商家表示,因为一根头发来索赔1000元太过分了。

  7月21日,来自铜陵的周先生一家来到步行街游玩,走到中和路时,在一家名为“蜜雪冰城”的奶茶店购买了两杯奶茶,周先生喝了近一半时,发现其中一杯奶茶中竟然有一根长长的头发,顿时觉得恶心。周先生和爱人又返回到商家找说法,可是商家的态度让他更是气愤。“店员一开始不承认是他们的头发,说我们胡搅蛮缠,后来店长来了说这很正常,这哪是解决问题的态度嘛。”周先生说,其实这并不是件很大的事情,商家如果态度好的话,他们就准备算了。可是,商家这种傲慢的态度让周先生无法忍受。周先生立即向消费者协会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投诉。在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调解下,商家同意10倍赔偿,并解决当晚住宿费用。可是周先生却不同意。他认为:“按照新的《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不满100元的商品,商家应该按照100元标准的10倍进行赔偿,也就是赔偿我1000元。”

  2015年的《食品安全法》第148条中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计算。

  周先生认为,在购买的奶茶中发现了头发,且该头发不属于他们家人,只能是商家在制作过程中掉入的,头发虽小,商家也应受到惩罚。这些都是他要1000元赔偿金的理由。

  “蜜雪冰城”奶茶店负责人苏店长介绍,周先生当时购买了奶茶后离开时并没有发现奶茶中有头发杂物,也没有其他异议。可是当周先生再次到店时却说奶茶中有头发,并且奶茶已经打开,这些都已经不符合退换货规定了。他们提出给周先生检查身体,周先生也很抵触,同时,周先生极力要求赔偿1000元,对于这样的索赔情况,他们商家极其不能接受。最终,在相关部门调解下,苏店长最终接受了赔偿10倍奶茶价格和当晚住宿费的要求。

  属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周先生反映的情况,他们也进行了调查,可是由于食品问题调查取证需要相关部门的配合,也需要周先生拿出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奶茶中的头发确实是商家误操作而导致的,他们才能根据相关的规定对商家进行处罚,由于举证难,他们也只能通过双方协商解决此事。同时,该负责人表示,随着消费者法律意识的增强,发现食品中的问题并投诉的情况越来越多,不过,就像周先生一样,想要赔偿必须要举证的难题,确实困扰着商家、消费者和执法部门。

  大江晚报记者 王三华

  来源:大江晚报

  (责任编辑 田孟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