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本报持续关注报道的城市“狗多为患”话题引起广泛关注。在安徽省多个地市相继出台相关法规政策后,合肥市也在加快推进立法修改。昨日,记者从合肥市有关部门获悉,合肥市正在加紧开展养犬管理立法调研,对修改《合肥市限制养犬条例》开展立法后评估。另外,记者昨日还从合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获悉,合肥警方每年大概有一万起左右的涉犬类报警,包括不文明养犬、流浪犬收容、犬扰民、犬伤人这四种类型,而绝大部分报警反映的是不文明养犬行为。

  [现状] 涉犬类警情 处理起来费事费力

  对于“狗多为患”这一问题,合肥多位派出所的基层民警表示,基层警力紧张,很多事后很难有精力去处理涉及到犬只的一般纠纷,不过如果纠纷上升到治安案件甚至刑事案件的层面,警方一定会及时调查处理的。同时,民警也表示,在处理涉犬类报警时,调查取证方面也存在一定困难,“比如说狗叫扰民,这个怎么去认定呢?”民警称,多数情况下只能进行教育、劝导、调解,处理涉犬类问题,一般需要反复、多次做工作,耗时费力,使得执法成本大大提高。警方还表示,因合肥市缺少大型犬只收容场所,犬只在收容、没收后无法处置,造成执法断链;没有专业设备和专业人员处理犬只。民警直接使用枪支射杀犬只也存在着安全隐患。治安支队负责人表示,上述情况导致涉犬类报警执法过程中常遇到一些困扰,同时合肥限制养犬的范围主要在二环以内,而现在二环以外的开发区、建成区等区域市民对文明养犬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早在2016年年初,蜀山区南七街道司法所就曾发布了合肥市首个《社区文明养狗公约》。近日,该社区的“妇女议事厅”又围绕“文明养犬大家议”展开了讨论。“法律法规不健全,跟不上时代发展,公约又很难进行实质性约束,不文明养犬给居民安全、环境卫生都带来了不利影响。”家住丁香社区汽修小区的“文明养犬劝导员”贾玲说。

  [建议] 管犬类问题 各部门要权责分明

  2000年4月,《合肥市限制养犬条例》(下称《条例》)实施,后于2005年10月重新修订。今年初,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列入2019年立法计划,合肥市人大近期密集开展养犬管理立法调研。“社区经常接到犬声扰民的投诉,但是都没有很好的解决方法。”合肥市包河区包公街道包河社区居委会主任王诗琴说,合肥市人大的立法调研近日也走访了她所在的街道社区。

  针对“狗患”问题,王诗琴建议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治理城市‘狗患’不仅是饲养人和政府的问题,还需全社会参与,提升市民文明养狗意识,形成合力。”同时,她还建议建立完整的登记制度。“养狗居民要到所在派出所登记信息,定期带狗打狂犬疫苗,为狗做统一的识别标记,写清狗主人的住址、小区名称和防疫与否等。另外可以将《犬类免疫证》与《犬类准养证》二证合一,给犬植入芯片,实现信息化管理。”她表示。公安、城管、街道社区等部门也要权责分明,加大整治力度,妥善安置收缴的无证犬和流浪犬。

  [案例] 遛狗不拴绳 伤人赔偿两万多

  记者7月18日获悉,阜阳市界首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斗牛犬伤人赔偿案。据了解,去年7月1日清晨,在界首市田营镇租住打工的霍邱女子赵小敏(化名),带着刚饲养的一条幼狗到在离家不远处的道路上散步。其间,她的邻居徐大强(化名)也牵着一条成年斗牛犬出来溜达,却解开了斗牛犬的绳索。不久,二人在一家汽修门市部门口相遇。徐大强的斗牛犬突然上前撕咬赵小敏,他上前也未能阻止。

  此后,赵小敏被警方送往医院救治。为维护合法权益,赵小敏将徐大强告上法庭。最终,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法规,斗牛犬的主人徐大强被判赔偿赵小敏2.04万元,其中包括精神抚慰金1000元。

  (责任编辑 田孟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