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法》正式实施,消费者购买车辆应扣税款将取决于实际支付金额。不过,部分市民以及个别汽车4S店对此有误读,如传言车辆购置税将上调等。对此,芜湖市税务局工作人员表示,7月1日后购车不会多缴税,市民不要信谣言。

  6月初,记者在芜湖汽车市场采访时发现,不少4S店的销售人员称7月份车辆购置税将上调,建议消费者尽早买车。6月26日,一位市民在小区业主群里咨询,询问现在买1.6L排量以下的汽车,车辆购置税是按7.5%还是10%的标准交?有人称2017年底七五折的优惠就结束了,有人称7月1日开始车辆购置税要上浮10%,还有人称现在是按10%交车辆购置税,7月1日后还是按10%交,大家莫衷一是。那么,7月1日《车辆购置税法》实施后,买车交车辆购置税,到底是多交还是要少交呢?

  据芜湖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的袁芳莉介绍,车辆购置税新政7月1日起实施,主要有几大亮点:一是税率保持不变。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税率为10%。征收范围有变化,其中排气量低于150毫升的摩托车和拖拉机牵引的挂车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二是计税更加简化。取消了最低计税价格机制,价外费用不再计税。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计税价格不包括增值税。三是办税更为便利。取消了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我市从6月1日起,已可以凭借税务机关提供的应税车辆完税或免税电子信息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四是免税更显惠民。新税法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和“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列入免税条目。

  据悉,7月1日前,根据《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第四至第七条的规定,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按购车时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不含税价格,与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相比,哪个高以哪个作为计税价格,这个计税价格再乘以10%的税率为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自7月1日起,根据《车辆购置税法》的规定,车辆购置税依据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的不含税价格,乘以10%的税率作为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

  袁芳莉举例说,假如一辆轿车国家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为11万元,购买时支付发票价格为10万元,7月1日前,不含增值税价格为10万÷(1+13%)≈8.85万元,低于最低价税价格11万元,则应缴纳车辆购置税为11万×10%=1.1万元。7月1日起,应按发票价格的不含税价计税,则应缴纳车辆购置税8.85万×10%=8850元。两者相比较,7月1日后车辆购置税优惠了2150元。如果这辆轿车原本的最低计税价格为8万元,那么7月1日前和7月1日后都是按发票上不含税价格计税,都应缴纳8850元。

  7月1日车辆购置税新政实施后,买车可能少缴税。对此,芜湖汽车4S店的工作人员询问说,6月份开的票,能否7月份缴税,以便享受新政带来的优惠?对此,袁芳莉表示,根据《车辆购置税法》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的规定,6月份开具的发票,应在60日内申报纳税,因此7月份纳税是可以的;但能否少交车辆购置税,就像上述例子一样,需要看最低计税价格是否高于开票价格。

  据统计,2018年,芜湖共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82080台。记者 马正超

  来源: 大江晚报

  (责任编辑 杨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