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网络日益发达,表达诉求的渠道也愈发多样化。一部分劳动者在争议发生时往往不知所措,因为维权方式的“多样”,而产生“选择困难症”。为此,芜湖人事仲裁院的专家结合江城上半年的案例,指点劳动者如何高效、合法地保障自身权益。

  遭强制辞退 先仲裁再诉讼

  张华(化名)是芜湖市的一名普通工人,工作了20多年,前不久工厂以搬迁为由将其辞退。张华不服,和厂里闹得很不愉快,最终厂方只愿支付其5个月工资作为补偿。“我不能接受,想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听同事说这种情况只能先找劳动仲裁,不能找法院,这是真的吗?”

  是真的。维权渠道也有“先后”之分。仲裁院专家解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后,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对仲裁裁决不服时,再向法院提起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仲裁需要提交书面申请。书写内容包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用人单位的名称与相关企业信息。同时,还需要写明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并附上与之有关的证据材料。

  工资延期发 别忙着信访

  市民杨柳(化名)去年入职本地一家广告公司,当时老板承诺会在年底多发2个月的工资作为年终奖,实际上年底只发了一个月的,剩下的延后再发。“这一延就是好几个月,我想拿回所得,但不愿意打官司。申请调解的话,是要找信访办吗?”

  并非如此。劳动者维权的方式应该合理合法,法律也给出了充分的空间和渠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后,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辖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

  没签合同 伤残也能维权

  李磊(化名)前几年从老家来到城里,跟着老乡在工地干活,平时由包工头结算工资。“工资是之前就说好的,从来没有签过合同,也没买过任何保险。”去年年底,李磊在工地干活时受伤,送到医院后包工头垫付了住院费和医药费,出院后他右臂落下了残疾,没法再正常工作。他找到包工头想要一些赔偿,但对方以未签合同为由拒绝。“包工头说,之前垫付费用已对我仁至义尽了。这种情况我还能不能继续维权,如果维权应该找谁?”

  可以维权。实际上,这种情况如果认定为工伤的话,应当享受停薪留职福利待遇、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辅助器具费、劳动能力鉴定费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等。

  而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筑工程必须分包给有资质的建筑单位或者有资质的劳务分包(承包)单位。分包给没有资质的个人(即所谓的包工头),发包单位对此需要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建议市民可持有关证据向辖区人社部门先申请工伤认定,再追究发包单位和个人的赔偿责任。记者 程茜

  来源:大江晚报

  (责任编辑 杨明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