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依法取得行政许可,也要办理证照。日前,镜湖区北门市场监管所颁发了芜湖市首张仅从事线上经营的电子商务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记者从镜湖区北门市场监管所了解到,市民王海燕取得了全市首张电子商务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记者看到其经营执照上的经营场所是一个微店的网站链接,经营范围是化妆品、日用百货销售等。“前来咨询办理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很多,但实际办下来取得营业执照的只有这一个。”一位工作人员说。

  据了解,电子商务经营者想要办证,需按照《电子商务法》规定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进行申请,提供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出具的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后,即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多个网店的,还可以将多个平台网址登记在一张个体户执照上。

  对于监管部门而言,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更有利于他们监管和执法。前来申请登记,都要留有房产证的复印件,这虽然不体现在营业执照上,但一旦出现问题更容易找到人。“现在有电子商务法规定必须要办理营业执照,便于监管人员掌握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信息,减小了执法难度,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市市场监管局网监局一位负责人说。 记者 李贾

  来源:大江晚报

  (责任编辑 杨明媚)